違規
轉基因試驗十年五越“紅線”
一越“紅線”隱瞞主管單位偷偷試驗
自十年前立項,到2008年完成,再到今日調查結果水落石出,“黃金大米”試驗實施人數次擅越“紅線”,違反了多項相關規定和準則。
“黃金大米”項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批準,內容是研究菠菜、“黃金大米”和β-胡蘿卜素膠囊中的類胡蘿卜素在兒童體內的吸收和轉化成維生素A的效率。
美國塔夫茨大學湯光文、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蔭士安和浙江省醫科院王茵作為項目負責人,將“黃金大米”試驗與國內項目“植物中類胡蘿卜素在兒童體內轉化成為維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偷偷完成,始終未向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提及“黃金大米”,也未告知給學生食用的是“轉基因水稻”。
二越“紅線”私自加蓋公章制造假證明
2003年11月,浙江省醫科院倫理審查委員會通過了美國NIH項目的倫理審查。2008年項目現場工作轉到湖南后,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再次申請倫理審查。王茵根據蔭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加蓋公章,以浙江省醫科院的名義向湯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倫理審查結果仍然有效”的證明。
三越“紅線”攜米飯入境未按規定申報
2008年5月29日,湯光文將在美國進行烹調煮熟的“黃金大米”米飯攜帶入境,未按規定向國內相關機構申報,違反了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年)》及相關規定。
四越“紅線”知情同意書僅發最后一頁
在項目進行倫理審查和向受試兒童家長知情同意告知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刻意隱瞞試驗中使用的是轉基因大米,僅發放了知情同意書的最后一頁。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該頁上簽了字,但該頁沒有提及“黃金大米”,更未告知食用的是“轉基因水稻”,違反了國際醫學倫理準則和衛生部《涉及人的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辦法(試行)》規定。
五越“紅線”受調查時當事人隱瞞實情
2012年8月,湯光文等在《美國臨床營養雜志》發表了題為《“黃金大米”中的β-胡蘿卜素與油膠囊中β-胡蘿卜素對兒童補充維生素A同樣有效》的研究論文。論文發表前,湯光文將論文寄給蔭士安,蔭士安代替王茵和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胡余明簽名。此外,在有關部門對“黃金大米”進行多次調查中,當事人隱瞞主要實情,提供虛假信息。這些行為違反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
處理
責任人受撤職降級警告處分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國家科技計劃實施中科研不端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處理如下:
中國疾控中心營養食品所給予蔭士安撤銷婦幼營養室主任職務、技術職稱從二級研究員降至三級的處分,令其3年內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其博士生導師資格,所黨委決定撤銷其黨內職務。
浙江省衛生廳黨組決定撤銷王茵浙江省醫科院科技處處長職務,浙江省醫科院決定撤銷王茵保健食品研究所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室主任職務,取消其二級研究員推薦資格、院學術委員會委員資格和院倫理委員會委員資格,令其3年內不得參與職稱晉升評委會工作,浙江省醫科院黨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湖南省疾控中心鑒于胡余明在課題試驗現場管理中存在疏于管理、工作失職的行為,決定撤銷胡余明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職務,湖南省疾控中心黨委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